电气头条丨“新能源+储能”要抓住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机遇

人民电器报 2021年02月24日 本报记者


定调未来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 协调消纳责任权重
 
日前,国家能源局下发《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—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》(下称《征求建议函》)中提出,从2021年起消纳权重将从紧安排;从2022年开始,各地在2021年实际完成情况的基础上,采取年均等额增长的方式逐年提升,确保到2030年全国各省区达到同等消纳权重。
 
 
《征求建议函》提出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1年按16.6%考虑,2030年按26%考虑;一次能源消费总量,2021年为51.2吨标准煤,2030年为60亿吨标准煤;全社会用电量,2021年为8万亿千瓦时,2030年为11万亿千瓦时。
 
《征求建议函》测算,2030年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40%,各地2021年实际完成情况与40%的差值,将被平价到9年,为各地每一年需要提升的百分点。
 
值得注意的是,《征求建议函》还强调要实现双消纳双考核,压实风电太阳能发电发展责任,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分别设置总量和非水电两类消纳责任权重,且两类权重均应逐年提高至少不降低。坚持责任共担,逐步统一全国各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,到2030年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域实现同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,公平承担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消纳责任。
 
“新能源+储能”要抓住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机遇
 
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的提出必将加快推动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跨越式发展。同时,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对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将提出更高要求,给储能发展带来新机遇。
 
国家能源局已发布2021年新增风电、太阳能发电1.2亿千瓦的目标,如果按照新能源装机的5%来配置储能,那么2021年新能源侧储能规模将新增6GW。
 
 
按照2030年风电、太阳能发电总装机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,预计未来10年,风电、太阳能发电合计年均至少新增规模6700万千瓦以上,才能实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。若按5%的配置储能比例测算,2030年风光新能源将新增配套储能34GW以上。
 
“30·60双碳目标”的提出必将加快推动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跨越式发展,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对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将提出更高要求,给储能发展带来新机遇。储能装置可实现负荷削峰填谷,增加电网调峰能力,也可参与系统调频调压,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性。加快储能有效融入电力系统发、输、用各环节进程,对于保障电力可靠供应与新能源高效利用,实现“30·60双碳目标”具有重要意义。
 
新一代电力系统要“适配”储能
 
要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到2030年我国风电、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,这要求电力系统要更加灵活。与煤电灵活性改造、建设气电等调节技术手段相比,储能技术多样化,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,如电动汽车、新能源+储能、光储充一体化等各种储能技术正加快应用到电力系统各环节。但同时,动力电池等储能细分领域小、散、乱,发展缺乏统筹规划。因此,面对构建新一代电力系统的迫切需求,储能机遇与挑战并存。
 
 
近日,记者在调研采访如何构建新一代电力系统的过程中,多位业内专家不约而同提到“要发展储能”。众所周知,随着储能技术逐渐深入应用,其在新能源并网消纳、电网运行控制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正日益显现。据预测,到2050年,我国风电、光伏发电占总装机的比例将接近70%,储能尤其是电池储能技术将应用到电力系统发、输、配、变、用、调等各个环节,有效解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接入问题,助力构建新一代电力系统。